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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们大学有个学生用弩射猫,被开除了”“狗身体都穿透了,那人腹部也可以吧?这是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啊!”“这能刺穿的箭已经能杀人了,这绝对是故意的。”(网友评论)呼吁动物立法,是对动物的一种保护,可是并不能真正地阻止某些人的故意行为,个人总结了有三个问题急需解决:箭支的杀伤力是否有经过检查;嫌犯是什么身份;后续应该以什么罪追究?从嫌犯接触到的箭支来看,他所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低,一般人很少有射箭的倾向,这样的嫌犯并不少,对社会的危害更深。抓住这名嫌犯,可以从周边的监控入手,也可以向路人收集信息,一定程度上是在纠正这扭曲的世界观念,更是维护法律的尊严。法治社会需要每个人的参与,一个持有攻击性的武器,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,细思极恐,不能作为常规案件处理。个人认为这符合治安案件处罚,予以行政拘留和罚款,希望嫌犯家属看到流浪狗的惨状,能够结合家人的异常,对其进行劝诫,别让悲剧再次扩大。标签: